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管理工作安排,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将开展考试和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第4-7周为自查阶段,各教学单位对2022-2023学年各学期的期末考试及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等材料进行自查。
1.考试工作的自查范围:考试组织环节包括课程考核领导小组名单、考核分析及总结等内容。2022-2023学年开出的所有课程的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大纲、课程考核方案、试卷(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过程考核记录、成绩单与试卷分析报告、学院期末考试阅卷规范、补缓考试卷评阅质量等。
请以《烟台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烟台大学课堂教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学院制定的期末考试阅卷规范及教务处关于期末课程考核的相关通知为依据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做好整改和总结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自查范围:2023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学院自行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化要求、评分办法和标准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的前期、中期、后期检查的工作记录、总结等材料。
请以《烟台大学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及教务处关于毕业论文的相关通知为依据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总结。
3.附件3中的“试卷检查要点”供自查时参考。
4.自查工作结束后请认真填写《试卷自查情况表》(见附件1)和《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并作好自查总结。
5.材料报送:请于第7周周二(10月10日)下班前,将《自查情况表》《自查总结》的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办公楼206室,电子版(含Word或Excel文件、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dpzx@ytu.edu.cn。纸质版需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段中华,电话:6903101。
二、学校抽查与评价
学校抽查与评价工作将通过办公系统另行通知。
请各教学单位强化组织,按照以上要求,做好自查阶段的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配合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完成其他阶段的工作。
附件一:试卷自查情况表.xls
附件二: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情况表.xls
附件三:试卷检查要点.doc
教务处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