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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秩序巡视的通知

时间:2024-06-24 浏览量: 作者: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规范考场秩序,严格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根据《烟台大学教学督导与评价专家管理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2238号)要求,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秩序巡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视时间

2024624日至712日。

二、巡视方式

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督评专家巡考机制。

1.院级巡视:院级督导与评价小组要提前做好巡考计划,检查本单位各考场考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2.校级巡视:学校督评专家将对全校所有考场秩序进行抽查巡视,主要对考前准备、监考教师履行职责、考场组织与纪律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全面进行考前动员,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和诚信教育,营造诚信考试氛围,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对监考教师做好监考培训,监考教师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合理安排考场座位,落实考场规则;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流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教务处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246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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