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根据《烟台大学评教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14〕24号)的要求,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综合评教指标体系对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综合评教考核。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时间
1.纸质版包括两项,送至办公楼210室:
(1)本单位公示后的《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考核表》;
(2)本单位公示文件。
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tudpzx@163.com,请以“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考核表”命名。
3.请于第19周周五(7月7日)下班前提交完毕相关材料。
二、考核表填报注意事项
1.请按照模板表格填入,不要改变表格格式结构,最后需要各单位按照要求换算并填清等级A或者B等;
2.请注意考核表中必须有每项要素的得分和总分,且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人数不能超过本学期有学院综合评价成绩教师总人数的15%(不四舍五入)。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6907148
教务处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24年6月17日